FORM A 普惠制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GSP或FORM A) 是发达国家根据普惠制(GSP)政策,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关税减免优惠的凭证。它证明货物原产于受惠国(如中国),并符合普惠制原产地规则,从而在进口国享受比惠国税率更低的关税或免税待遇。以下是其核心内容与作用:
一、普惠制(GSP)背景
政策起源: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于1970年通过普惠制,旨在通过关税优惠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出口增长。
基本原则:非互惠、非歧视、普遍性(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
现状:
欧盟、日本等38国曾对中国实施普惠制,但2021年后欧盟、英国、加拿大等陆续取消对中国普惠制待遇。
目前仍对中国开放的部分国家: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白俄罗斯等。
二、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的核心作用
享受关税优惠
凭FORM A证书,出口至仍给予中国普惠制的国家时,可享受关税减免(部分商品税率降至零)。
示例:中国服装出口至挪威,凭FORM A关税从12%降至0%。
提升价格竞争力
降低进口商成本,增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
简化清关流程
FORM A是部分国家清关的必需文件,缺失可能导致货物滞留或额外查验。
支持贸易合规
证明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规避反倾销调查中的产地误判风险。
三、FORM A的申请条件与规则
原产地标准
完全原产:产品完全在受惠国生产(如矿产品、农产品)。
实质性加工:非原产成分价值不超过产品离岸价(FOB)的40%(部分国家有差异)。
直接运输规则
货物需从出口国直接运至进口国,若经第三国中转,需提供未再加工证明。
证书有效期
通常自签发之日起10个月内有效,逾期需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