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盟原产地证是根据中国与东盟签署的相关协定,由特定机构签发的,用于证明货物原产于中国 - 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方,使货物在区域内其他成员方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一种证明文件。以下是具体介绍:
全称和简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简称《FORM E 证书》或《东盟证书》,英文名称为《ASEAN - 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E》。
签证国家: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作用:确定产品关税待遇,使货物享受比正常关税更低的协定税率甚至零关税,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是证明产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也是进行贸易统计以及货物进口国实行有差别的数量控制、进行贸易管理的工具。
申请流程:企业通常要先进行注册备案,通过电子申报系统或填写纸质申请表,如实填写货物相关信息,并提交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签证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在规定时间内签发证书。
证书内容:包括出口人、收货人信息,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和卸货港等运输信息,货物的包装唛头、名称、数量、价值等详细描述,以及原产地标准等。证书以英文填写,通常为棕色,一式四份。
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 - 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生效后,升级版的东盟原产地证在原产地规则、证书格式等方面有了一些变化,如原产地规则由单一标准升级为选择性标准,对符合特定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企业更易获得享惠资格;证书格式上,由原有的彩色印刷调整为A4 白色纸印刷,一份原产地证书涵盖的产品项数可超过 20 项等。
2024 年 9 月 20 日,东盟地区原产地自主认证机制正式启动实施。在东盟国家经营的 “经认证的出口商” 可选择在商业发票等出口文件上作出 “原产地声明”,作为向其他东盟国家出口的原产地凭证,享受东盟自贸区的关税优惠,而无须向原产地签证机构申领东盟原产地证书(Form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