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产地证在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合作中意义重大,是双边贸易往来的重要文件。
适用范围:中国出口至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这十个东盟国家,且符合中国 - 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的货物,均适用该证书。
签发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机构改革前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负责签发。出口企业需在货物出运前或规定时间内,向上述机构申请办理。
关键作用
关税优惠:凭借东盟产地证,出口到东盟国家的货物可享受中国与东盟间的优惠关税,显著降低进口成本,提升产品在东盟市场的价格竞争力。例如中国纺织品、农产品等出口至东盟,提供 FORM E 证书可获关税减免,扩大市场份额。
推动贸易: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东盟产地证有力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贸易合作,拓展企业市场,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确定原产:是进口国海关判定货物原产地的关键依据,能有效防止非原产货物获取优惠关税,保障贸易秩序,确保优惠政策实施。
贸易统计:其包含的信息为中国和东盟各国的贸易统计提供依据,助于了解双边贸易规模、结构及流向,为政策制定和产业规划提供参考。
证书内容:涵盖出口商、进口商信息,运输工具及路线,货物描述、HS 编码、数量、重量、发票号码及日期、原产地标准、签证机构证明等。其中,原产地标准是核心,用于判定货物是否具备原产资格,不同情况对应不同代码,如完全原产或含非原产成分但经实质性改变的货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