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柬埔寨自贸协定原产地证,英文名为 China - Cambodia Free Trade Agreement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中柬 FTA 产地证。这是基于两国自贸协定签发的产地证明,用以证实货物原产于中国或柬埔寨,使进出口货物在两国间享协定规定的关税优惠等权益 。
其签发机构在我国通常是海关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 。海关凭借职业的监管与产地认定能力,为进出口货物提供的产地证明;贸促会作为贸易促进机构,凭借广泛的商业网络与职业服务,同样能高效准确地签发该证,满足企业不同需求。
该产地证作用显著。关税优惠明显,货物凭此证进出口,可依协定享受大幅关税减免,降低贸易成本,增强产品在对方市场价格竞争力,如中国的机电产品出口柬埔寨,或柬埔寨的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都因关税降低更具优势。便利通关流程,海关依据此证快速认定货物原产资格,加快清关速度,减少货物在口岸停留时间与仓储成本。有力促进双边贸易,通过降低贸易成本与简化通关程序,鼓励企业拓展对方市场,推动两国间货物与服务自由流动,增进经贸合作深度与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