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FI,全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 USED IN FTA BETWEEN CHINA AND ICELAND”,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签发的官方证明文件,也叫做中冰原产地证,简称FORM I或FTA。
这种原产地证是出口冰岛必办的一种清关文件,其主要作用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国,并使得冰岛的进口商在从我国进口时,凭借此证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待遇。中冰原产地证现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现与中国海关合并)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申请签发。在办理时,通常无需企业备案和产品备案,企业可在出运后提供电子版的发票、箱单或提单等相关资料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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