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华进出口
第 1 栏:出口商名称和地址
此栏应填写已办理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备案的中国境内出口商名称、详细地址(包括)。此栏不得出现双抬头形式
第 2 栏:生产商名称和地址
此栏应列明所有的货物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该信息保密的,可在该栏填写“ AVAILABLE TO THE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保密字样,生产商与出口商相同的,填写“SAME”。不知道
生产商的,可填写“UNKNOWN”。
第 3 栏:收货人名称、地址
此栏应填写秘鲁收货人名称、地址(包括)。此栏不得填写秘鲁公司信息。
第 第 4 栏:运输方式及路线
此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口岸和卸货口岸。
运输方式。装货口岸应为中国境内港口,卸货口岸应为秘鲁
的港口。
第 5 栏:备注
可以填写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信息。如果发票
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出具,应在此栏详细注明非缔约方经营者
和货物生产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该栏填写的生产商名址应
与第二栏的一致。中国、秘鲁境内企业不属于非缔约方经营
者。
如有唛头也显示在此栏,注意唛头不能有货物非中国制造字样
第 6 栏:项目编号
多少个品名,则有多少个项目编号,1-2-3以此类推,不能超过20个
第 7 栏:包装数量及种类、货物名称
需要详细的品名描述,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或阿拉伯数
字表示,并标明货物具体包装种类(如“CASE”、“CARTON”)。
货物无包装的,应填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
CARGO”、“IN BULK”、“HANGING GARMENTS”等。
第 8 栏:HS 编码
此栏填写第 7 栏中每项货物对应的 6 位 HS 编码。
第 9 栏:原产地标准
1. 中国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的,填写“WO”;
2. 中国境外原产材料生产的,成品完全国产则填写“WP”;
3. 货物材料含有进口成分填写“PSR”;
第 10 栏:毛重或其他计量单位
此栏填写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如“PCS” 、“PAIRS” 、“SETS”
等。以重量计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填净重并标注
“N.W.”(NET WEIGHT)。
第 11 栏:发票号、发票日期
此栏所填写的发票号码、日期应与清关发票一致。发票日期不能迟于第 13、14 栏申请和签发日期。
第 12 栏:发票价格
此栏应填写货物在进口方海关清关时使用的发票价格,
并注明价格条款,如 FOB、CIF 等。
第 13 栏:出口商声明
此栏填写申报地点、日期,申报地点应与签证地点一致,出口企业盖章签字
第14 栏:签证机构证明
此栏填写签证机构地址、、传真、日期。签证人员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