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冰岛原产地证(通常指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简称FORM I)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签发的官方文件,用于证明出口至冰岛的货物符合协定原产地规则,从而享受关税减免或零关税待遇。以下是其核心内容与作用:
定义与背景
协定基础
中冰自贸协定是中国与北欧国家签订的自贸协定,自2014年生效以来,覆盖两国99.77%的贸易商品,其中冰岛对从中国进口的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
证书形式
FORM I证书全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 USED IN FTA BETWEEN CHINA AND ICELAND”,由中国海关或贸促会(CCPIT)签发,有效期为1年。
核心作用
享受关税优惠
凭FORM I证书,中国出口至冰岛的货物可享受协定约定的零关税或低关税待遇,显著降低进口商成本。例如,工业品和水产品占中国对冰岛出口的绝大部分,均适用零关税。
简化清关流程
FORM I是冰岛海关验放货物的关键文件,缺失可能导致货物滞留或额外查验。
提升市场竞争力
通过降低关税成本,增强中国商品在冰岛市场的价格优势,助力企业拓展北欧市场。
贸易合规性证明
证明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规避反倾销或贸易壁垒风险。
申请条件与规则
原产地标准
完全原产:产品完全在中国或冰岛境内生产(如矿产、农产品)。
实质性加工:非原产成分价值不超过产品FOB价的特定比例(根据协定细则)。
直接运输要求
货物需直接运输至冰岛,若经第三国中转需提供未再加工证明。
有效期限制
自签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逾期需重新申请。
区域限制
FORM I证书申请无地域限制,任何符合原产地规则的企业均可办理。
提单与证书信息一致性
若提单显示离岸公司信息,不影响FORM I证书使用,但需确保原产地标注清晰。
政策动态
需定期核查中冰自贸协定的税率调整及原产地规则更新,以大化利用优惠。
FI冰岛原产地证(FORM I)是中冰自贸协定的核心工具,通过关税减免和简化流程助力企业开拓北欧市场。企业需结合协定规则与出口产品特性,合理规划申请流程,以提升贸易效率与竞争力。